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佳木斯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 综合处(航空安全办公室)

  负责本办公室行政管理、党群等工作。按授权,参与、组织辖区内民航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事故征候和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民航应急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民用机场公安、安检、消防工作以及民航企事业单位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辖区内民航规划、投资、价格监管、民航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等工作。

  2. 运输处(国防动员办公室)

  按授权,负责对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秩序、客货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完成重大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任务;负责辖区内民用航空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安全运行、总体规划、净空保护以及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和航油企业安全运行等实施监督管理。

  3. 飞行标准处

  按授权,承办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营人运行、飞行训练机构和维修单位的合格审定及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维修、飞行程序、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关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民航空管系统运行和航班时刻等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专机、重要飞行保障和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工作;承办辖区内民航无线电管理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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