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鹄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鲲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蝴蝶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在航空器、保险、年报报送等方面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24日以通告的方式送达民用航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注销大连鸿鹄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鲲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蝴蝶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民航通企字第0928号、民航通企字第0291号、民航通企字第0634号)。
因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注销通知书》(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公司与我局取得联系,可以转为其他方式送达。
附件:1.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注销通知书(东北通航企注202601)
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注销通知书(东北通航企注202602)
3.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注销通知书(东北通航企注202603)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