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12号)。为切实做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东北局行政处罚工作,东北局法规处对原东北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修订,形成了《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于3月11日前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3840460285@163.com。
附件:1.《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修订说明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