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运输航空公司飞机引进项目评估工作,优化项目办理程序,完善我局评估标准。东北局按照有关规章及相关文件,修订了《民航东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现就《民航东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于12月4日前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dbjghc@sina.com。
附件:1.民航东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及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