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东北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资金安排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东北局按照有关规章及相关文件,修订了《东北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现就《东北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并于6月21日前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dbjghc@sina.com。
附件:1.东北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