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辽宁通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申请,东北局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批准其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换发后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中,许可有效期限为2017年12月15至2020年12月14日。由于《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已于2016年6月1日开始执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76号)作废。按照新规章要求,本次同步变更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航空探矿、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广告、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个人娱乐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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