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北大荒用航空有限公司申请,东北局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批准其换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换发后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中,许可有效期限为2016年7月6至2019年7月5日,由于《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已于2016年6月1日开始执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76号)作废。按照新规章要求,本次同步变更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人工降水、航空摄影、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