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管局完成伊春机场应急救护年度监察

  按照民航局、东北局的年度监察计划,结合对绥滨龙翔通航现场验证工作,近日,黑龙江监管局对伊春机场应急救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年度监察。

  此次监察对伊春机场候机楼应急医疗室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对伊春机场分公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国内交通卫生检疫制度、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措施进行了台账检查,并对该机场驻场部门主要职责、应急医疗互助协议、应急救护的基本要求、救护知识培训、应急救护预案、应急救援演练、医疗救护设备、急救药品和设备、通讯设备、急救车辆、航站楼急救室用房、急救标志等14大项、41小项规章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伊春机场采用公益性复位方式来满足机场日常运行应急救护保障工作,针对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制定了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确保机场应急救护工作的日常进行。监察员对此次检查发现的救护首车未在五分钟内到达集结地、普通型急救车未按机场应急救护等级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器材和药品要求等问题下发《民用航空行政检查整改通知书》1份。要求伊春机场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届时,监察员将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以确保伊春场能够及时、有效的履行机场应急救护保障能力。完善各类预案,始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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