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通航市场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东北局对各监管局通航市场监管工作作出三点提示。
一是强化企业合法合规运营意识。要求辖区通航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所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并确保航空器三证、驾驶员执照、体检合格证、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持续有效,且起飞前已获得有关部门同意,涉及特殊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已获得批复文件。提示辖区通航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中备案经营活动信息,经营活动结束后,按照民航局有关信息报送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报送生产经营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是聚焦重点企业和载客载人类经营活动。各监管局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关注重点企业和重点经营活动。重点关注辖区运行量较大,诚信经营评价较低的通航企业;关注拟开展空中游览、体验飞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等经营活动的通航企业;重点掌握外区通航企业来辖区开展空中游览、体验飞行等经营活动情况。对于上述重点企业,可采取行政检查、约谈告诫、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对通航企业提出工作要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三是做好通航市场经营活动信息共享。持续落实通航经营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地为航安、飞标、适航等专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积极配合飞标、适航等专业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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