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多措并举加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从飞行活动源头加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管理,东北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辖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的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备案提醒。东北局向领取国籍登记证的航空器所有人增加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宣贯和提醒环节,从源头上普及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实验类适航证航空器所有人的宣贯工作。对于已受理经营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批复决定的企业,东北局要求企业在取证前开展非经营性飞行活动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主体备案和活动备案。二是加强计划申请联动。东北局积极指导东北空管局做好通用航空申请人的主体资质审核,向其宣贯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定义及相关管理办法,介绍区内外非经营性通用航空主体备案情况,并指导其正确使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东北局对朝阳飞行学院和辽宁通航研究院等区内非经营性通航活动备案主体进行了政策宣贯,并指导其做好活动备案工作,引导督促其安全合规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

  下一步,东北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内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工作,对备案主体开展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非经营性通航活动安全合规开展。同时,东北局还将持续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宣贯,不断扩展辖区非经营性通用航空主体,激发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市场活力,助力辖区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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