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积极推进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

  按照民航局统一部署,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东北局积极推进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目前,全国首批13个试验区中,东北地区仅有沈阳市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获得民航局批复。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试验运行,试验区完成了通信导航设备升级、无人机运行管理系统、无人机起降场、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动了无人机检验检测标准、有人机与无人机协同运行空管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快东北地区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申请,东北局对松原市无人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主体、可行性、目标定位、重点任务、成果输出、参与单位、运行机制、安全技术保障、资金政策保障、空域环境、产业基础、专业资源及材料真实性等13个要素30个具体项目。

  经审核,建设方案具有符合要求的申请主体、目标定位明确、工作任务清晰,具有土地供给、空域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对于高寒环境下无人机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农林作业等应用具有现实需求,对无人机产业研发制造升级和应用场景拓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安全管理、运行风险评估、进入退出机制、参与企业任务分工、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优化完善。

  下一步,东北局将继续指导各试验区完善建设方案,充分发挥优势,集聚政府、科研、专家和企业等多方力量,敢为人先、先试先行,加强沟通交流,探索无人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深度融合,为行业标准的建立和制定提供经验,激发无人机产业发展潜能,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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