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北局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民航单位法定自查工作的通知》,就推进下一阶段法定自查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自查牵头部门和自查人员要着力赋权、赋能、赋利;二要有效融合各管理体系,着力整合各管理制度,加强体系建设,将法定自查与日常安全管理、SMS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三基”建设等进行有效衔接和融合;三要强化对自查效能的评估和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创新检查方式,开展效能评估,着力提升自查质量和自查效率。
东北局也将逐步加大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一要在开展行政检查时,重点关注企业自查的效能、发现问题的质量、系统原因分析的深入性、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二要持续发挥局方指导作用,对各单位编制“自查事项清单”及自查计划等方面进行指导;三要按照《民航行业法定自查容错规范》,落实法定自查容错机制,激励企业更好发挥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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