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颁发辖区首个实验类适航证

  7月3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签署了个人自制航空器小熊飞机的实验类适航证,这是东北地区的第一份实验类适航证(编号XAC20001),并于7月3日颁发给了来自辽宁开原的飞行爱好者周先生。这标志着该架小熊飞机可以在限定区域内开展试验飞行活动。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通用航空产业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来,民航局颁布了一系列促进通航发展的政策,其中发布的《民航局适航司关于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的通知(第二批)》(民航适发(2018)3号),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对适航证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了“实验类适航证”,主要用于航空爱好者自己制造、自行组装,以个人娱乐和飞行体验等活动为目的的轻型、超轻型等类别的航空器。随后在《民航局适航司关于发布改进通用航空适航审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民航适发(2018)7号)中规定了实验类适航证的申请、受理和颁发程序。此次东北局颁发的小熊飞机实验类适航证正是该《实施细则》在东北地区执行的首例。根据《实施细则》,在获得实验类适航证后,周先生将在指定的区域内依据试飞大纲开展试验飞行,以最终解除飞行区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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