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对沈阳地区开展货物收运检查措施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加强对货物收运环节的安全管控,加强货运收运部门与安全检查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东北局联合辽宁监管局于7月16-17日对沈阳地区货物收运检查措施进行专项督查。

  通过对南航北方分公司、深航沈阳分公司的检查,两家航空公司均能够做到对托运人及代理人进行日常监管,并建立托运人及代理人违规记录,对有违规记录的托运人及代理人制定更严格的收运检查措施,对因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受到行政处罚的托运人及代理人进行安全评估,能够将更严格的收运检查措施以及托运人、代理人的安全评估情况向自营货站及地面服务代理人进行通报,向自营货站收运、安检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传达相关要求,确保其掌握、熟悉相关措施。

  后续辽宁监管局将继续按照民航局及东北局电报要求,完成对除沈阳地区外相关单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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