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管控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增强安全监管针对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东北管理局修订完善《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重点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现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研提意见,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cleaner205@126.com。
附件:1.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重点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民航东北地区管理重点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