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以新监管模式对辖区运输航空公司开展安保监察

  为贯彻落实上级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和监管效能, 8月份,辽宁监管局以非现场监察与现场对比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辖区运输航空公司民航安保监察。

  8月初,按照非现场监管工作程序,辽宁监管局向南航北方分公司、深航沈阳分公司下发了远程检查通知。随后,监察员对两家航空公司进行书面检查,重点关注企业自查资料、企业履行法定自查主体责任情况。非现场监察结束后,辽宁监管局分别于8月6至7日、8月27日对南航北方分公司、深航沈阳分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对比检查。现场检查企业内部法定自查工作制度、程序落实情况,现场核查比对自查工作程序及内容,重点抽查了上述航空公司客运安保措施、安检设备保障、特殊类型旅客和物品的安保措施、质控结果分析与运用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之前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实地复查,重点核对问题自查发现过程及后续整改计划。

  从检查情况来看,上述两家航空公司认真落实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定自查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积极提供相关数据材料,配合局方进行非现场监察工作;另一方面以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法定自查工作且自查工作质量提升较快。

  下一步,辽宁监管局将总结相关经验,继续运用非现场监察与实地现场监察相结合新型监管模式,推动民航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自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促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空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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