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加强辖区行李中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关于“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指示精神,落实 “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辽宁监管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客携带行李中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辖区行李中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辽宁监管局要求辖区机场、基地航空公司结合自身职责对整章建制、宣传告知、员工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梳理,对风险点加强防控,要求各单位结合危险品宣贯工作,加强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运输重点工作提示,并在六月底前完成行李中锂电池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此外,辽宁监管局要求中航协东北代表处加强代理人管理及抽查,确保旅客在购票时能够接收到相关提醒告知。5月份,针对各单位梳理情况辽宁监管局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重视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运输工作,加强了宣传告知,按计划开展员工培训,重新完善了超限行李托运程序,制定了行李中锂电池应急处置程序并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辖区总体情况较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辽宁监管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加强教员管理,加强制度约束,积极关注新风险点,对于不符合运输规定的内含锂电池设备严禁带上飞机。

  后续,辽宁监管局将积极督促各单位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根据各单位锂电池应急演练计划对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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